(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和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对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研究拟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工程、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电商扶贫工程年度计划和规划及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及扶贫系统其他项目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
负责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 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联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帮扶工作; 组织扶贫捐赠和国内、国际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移民扶贫开发科
负责移民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年度计划;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贫困人口转移的相关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挂革命老区建设科牌子)
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革命老区建设项目、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连片开发项目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六)考核评估监督科
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估、监督巡查办法;组织协调开展扶贫开发考核评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督促检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信访和“12317”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纪检工作;指导开展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活动;协调开展办机关定点扶贫和社区帮联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协助承办党组民主生活会。
(八)革命老区发展中心
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