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便民为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鄂尔多斯在线或者在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信息网查阅(鄂尔多斯在线:www.ordos.cn、鄂尔多斯扶贫开发信息网:www.chizhourenwang.com)查阅,也可以到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CBD T5楼1108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鄂尔多斯市扶贫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信息网)和公共查阅窗口两种形式。公共查阅窗口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CBD T5楼1108室。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特殊情况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办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扶贫办人秘科;办公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CBD T5楼1108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出外),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8588453,传真电码0477—8588453,通信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CBD T5楼1108室,邮政编码为017000,电子邮件地址:nihao_123000@sina.com。
(二)申请形式。向本办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鄂尔多斯在线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鄂尔多斯市在线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办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办理。本办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了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办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办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办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477—8588453,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CBD T5楼1108室,邮政编码:017200。接待投诉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1: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